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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生重金「騎驢找馬」

「發貼紀念我今天終於成功毀約」、「要怎麼和企業談違約金」、「想到新工作就不那麼心疼那6000元違約金了」,隨著畢業生求職高峰期到來,類似這樣的帖子在滬上高校的bbs上求職版上經常可以見到,在不少畢業生還沒找到工作的時候,一部分拿到offer的畢業生已經開始職業生涯的第一次「跳槽」,許多求職的大學生把毀約當作了一個程序來操作,並且仔細地衡量其風險和成本。
先就業後擇業吃下保底「定心丸」
  
  上海某知名高校管理專業學生小徐,最近與一家著名的會計師事務所簽訂了就業協議,卻仍在招聘市場尋尋覓覓投遞簡歷。她告訴東方網記者,「簽約的那家單位我並不很喜歡,成天需要出差,工作壓力又特別大,但畢竟工作難找,簽了約就等於吃了『定心丸』,可以再慢慢找一家更適合自己的單位,實在找不到也有退路。」
  
  這種「騎驢找馬」的心態在應屆畢業生中頗為普遍,「學生對於企業來說處於絕對的弱勢,主動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權利和保障有什麼不對,沒有理由在一棵樹上吊死。」一位外語系大四的男生的帖子引來眾多應屆畢業生的「共鳴」。出於這種心態,不少應屆畢業生往往是剛剛簽下一家保底的企業,又有更好的單位發來錄用通知,於是「先就業」不得不為「後擇業」埋單。
  
  也有一些學生認為,畢業生違約現象是一種自私行為,但值得玩味的是,雖然他們對於這種「佔用和浪費就業資源」的現象不認可,但當問及如果自己遇到同樣的情況是否會違約時,絕大多數的同學仍表示會考慮。
  
  重金買「自由」愉快繳納違約金
  
  據記者瞭解,現在的大學畢業生對於支付違約金一事看得相當「透徹」,對於動輒3000至6000,甚至1、2萬的違約金,他們卻處之泰然,「違約金有規定不得超過員工月工資,一般不過就是三五千元左右,有時甚至才一千多元,找到更好的工作後,這筆違約金還能賺回來。」因此只要企業肯放人,他們都抱著一種愉快的心情繳納違約金「Say Goodbye」。
  
  對於違約是不講誠信、不道德的一說,畢業生們也普遍認為,違約屬於正常的市場行為,和個人道德、忠誠度無關,就業是企業和學生雙向選擇的問題,學生違約後只要繳納違約金,即履行了協議,不能說違約者不講誠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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